天津拆迁案例:拆迁来临“房屋征收决定”违法,力挽狂澜终撤销!
来源:北京章然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12-30 浏览次数:256次
案情简介
委托人林女士在天津市某城区内拥有一处合法房屋,2015年开始林女士房屋所在区域启动旧城区改造项目,将其房屋纳入征收范围。某区政府于2015年6月15日作出《天津市某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以下简称《房屋征收决定》),附征收房屋补偿方案一并公告。得知拆迁消息的林女士为了使自己的拆迁权益不受损,及时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在补偿协议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林女士果断地委托了邓红欣律师代理自己的维权案件。
办案经过
邓红欣律师介入案件后,立即启动法律调查程序,调查当地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是否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实施,并对法律调查取得的材料逐一分析。通过法律调查,邓红欣律师发现该区域拆迁依据的《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程序违法,于是邓红欣律师指导委托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案涉《房屋征收决定》。
庭审中,邓红欣律师一一指出某区政府作出该房屋征收决定的违法之处,据理力争。然而一审法院天津市某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邓红欣律师仔细研判一审判决,整理起草行政上诉状,指导委托人上诉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和案涉《房屋征收决定》。
案件结果 胜诉!
经过坎坷的诉讼维权,二审法院最终支持了邓红欣律师的观点,认为案涉《房屋征收决定》违反法定程序,应当予以撤销,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判决如下:
撤销天津市某中级人民法院XX号行政判决;
撤销天津市某区政府于2015年作出的XX号《房屋征收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