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然胜诉案例:四川眉山某街道办偷拆民房,法院确认强拆违法!
王女士家住四川省眉山市某村,在村里拥有宅基地和房屋。2021年4月的某天,王女士收到老家邻居的电话,说房子被偷拆了,尽快回来。王女士连夜回到老家,只看到遍地的残砖碎瓦,随即到当地派出所报警,索要了报警回执。宅基地房屋被不声不响地拆了,王女士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委托了付兆敏律师团队。
付兆敏律师分析案件情况,明确当前首要工作是调查偷拆的实施主体。于是双管齐下,一方面进行法律调查信息公开,确认王女士的房屋所在地块是否属于征收范围;另一方面,鉴于王女士发现房屋被偷拆后已经报警,遂向公安机关调取案件调查情况、办案信息。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付兆敏律师根据依法调查取得的材料,确认此次偷拆行为是街道办事处实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街道办事处辩解,王女士的房屋确实在征收范围之内,但街道办事处没有违法强拆,房屋是开发商拆除的。付兆敏律师指出,依据法律规定,街道办事处没有权力实施强拆,并对违法强拆行为由街道办事处实施,一一进行论证。
一是依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案涉强拆行为是街道办事处实施。虽然街道办事处否认实施了强拆行为,但公安机关依据法定职权的调查结论证明力远远高于街道办事处的单方面陈述;
二是王女士的房屋在征收范围之内,当地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明确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现在被偷拆,街道办事处作为具体的实施主体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三是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应当依法公平合理地补偿安置,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居住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在没有完成补偿安置工作的情况下,未经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裁定,街道办事处实施强拆的行为严重违法。
最终人民法院当庭公开判决,街道办事处强拆王女士房屋的行为违法,本案诉讼费由街道办事处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