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然胜诉案例:成功纠正政府信息公开错误答复!
章然胜诉案例:成功纠正政府信息公开错误答复!
在城市发展进程中,因土地征收、规划建设引发的政府信息公开纠纷日益增多。梁先生的遭遇便是典型一例,而在北京章然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的全力帮助下,成功维护了梁先生的合法权益,为其讨回了公道。
1、案情简介
梁先生在山东省济宁市某村拥有自建房屋。当地政府计划修建小学,其房屋地块被纳入其中。然而,梁先生始终未见到任何征收文件,也未与相关单位达成协议。带着对自身权益的担忧,梁先生踏上了寻求真相的维权之路,这也成为了后续一系列法律行动的开端。
梁先生为了解自己房屋所在位置的征收情况向自然资源局和政府申请信息公开,但是梁先生得到的两份答复内容相互矛盾。区政府答复不存在征收,可区自然资源局却认定梁先生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不存在征收如何变为国有土地呢?不禁让梁先生对两个行政机关的答复产生质疑。
2、办案经过
面对自然资源局和政府的处理结果,梁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委托北京章然律师事务所邓红欣律师、马星星律师代理此案。章然律师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全面梳理证据,发现区自然资源局的答复存在诸多违法之处,遂指导梁先生提起行政复议。但复议机关区政府却维持了区自然资源局的答复,复议仍未解决争议。章然律师为维护梁先生合法权益,继续对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程序,将区自然资源局和区政府都诉至法院。
3、案件结果
在庭审过程中,章然律师团队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针对两被告的主张和证据进行有力反驳。最终,经过法院判决审理,法院采纳章然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撤销自然资源局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撤销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4、章然律师提示
章然律师发现本案存在诸多违法之处
程序违法:依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可能影响公民权益时,应书面告知相关权利与救济途径。但区自然资源局的答复书中未告知梁先生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事实认定不清:区自然资源局认定梁先生房屋所在土地为国有土地,却未能提供充分证据。其仅依据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审批监管一张图系统” 查询截图,无法证明土地性质,且未提供土地征收批复文件等关键证据,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本案的胜诉,不仅为梁先生解决了困扰已久的问题,保障了他对房屋地块征收信息的知情权,更对推动政府信息依法公开、规范行政机关行为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案例也充分证明,在面对复杂的政府信息公开纠纷时,章然律师有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当事人维权的可靠选择。未来,章然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负责的态度,为更多人在维护合法权益的道路上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