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征地案例:报警多次不出警?法院判决:公安局30日内必须履行法定职责!
当公民的合法财产遭受侵害,向公安机关求助是首选的救济途径。但如果连这最后的公力救济渠道都失灵了呢?本案中,丁先生、钟先生就遭遇了“报警无果”的困境。在律师的专业介入下,他们通过法律诉讼,最终促使法院判令公安机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
一、基本案情:承包地两度被强占,报警求助石沉大海
丁先生与钟先生是山东省临沂市某村村民,各自拥有合法的承包地,种地收入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然而,在2017年11月及2018年5月,他们的承包地连续两次被不明身份的人员强行侵占,地上青苗遭到严重破坏。财产权益受到如此直接的侵害,二人第一时间多次拨打110报警,恳求公安机关出警制止违法行为,保护其人身与财产安全。
令人失望的是,辖区公安分局既未依法出警处置,也未对报警事项作出任何书面答复或处理。公力救济的缺失,让二人陷入了维权无门的境地。
二、办案经过:锁定“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
面对公安机关的沉默,丁先生与钟先生决定委托王维雪律师团队维权。律师团队分析后认为,本案的核心违法点在于公安机关明确的不作为。根据《人民警察法》等相关规定,保护公民人身与财产安全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接到明确报警后不予调查处理,已构成行政不作为,直接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维雪律师团队迅速指导当事人收集并固定了多次报警的证据,随后针对公安分局的行政不作为,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1. 确认其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2. 判令其立即对报警事项依法作出处理。
三、案件结果:法院支持诉求,责令限期履职
庭审中,王维雪律师明确指出,被告公安分局对属于其职责范围的报警事项置之不理,缺乏正当理由,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违法侵害状态持续,损害后果扩大。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王维雪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公民的报警求助,依法负有及时调查处理的职责。被告未履行该职责,行为不当,判决责令其履行职责具有现实意义。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
责令被告临沂市公安局某分局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对丁先生、钟先生的报警请求依法作出处理。

四、章然律师说法:
行政机关不仅“乱作为”会侵害公民权益,“不作为”同样违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必须履行,消极推诿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当行政救济失灵时,行政诉讼是公民督促公权力依法运行的重要法律武器。法院的判决能够直接为行政机关设定明确的作为义务。证据固定至关重要:对于报警、投诉等行为,务必注意保留通话记录、回执、凭证等证据,以证明自己曾提出请求,这是后续认定“不作为”的前提。
北京章然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专业与执着,帮助委托人打通依法维权的路径,监督公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求助无门时,请不要放弃,法律始终是您最坚实的后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