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步青律师

牛步青律师
中共党员
电话:18601295459
邮箱:buqinglawyer@163.com
■个人介绍:
牛步青,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执业于北京章然律师事务所,系北京市律师协会“百所百人青年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曾就职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长期致力于民商事法律研究,主攻合同、股权、公司和建设工程相关领域,有自己独特的诉讼策略,办理过多起有影响的案件。另提供电力行业相关的法律服务,其卓越的危机化解能力、认真负责的专业法律服务受到了委托人广泛赞誉和好评。
■部分案例:
Ø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程某与冯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号(2023)冀民申10973号,代理再审申请人程某,河北省高院裁定再审。
Ø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新疆某房地产公司、王某与付某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案号(2022)渝01民初3438号,代理被告新疆某房地产公司,原告主张金额10301.8万元,最终仅支持4097万元。
Ø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祝某、罗某与唐某民间借贷案件,案号(2021)渝民终1021号,代理被上诉人唐某,后重庆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Ø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张某与胡某、程某股权转让纠纷系列案件,案号(2021)川民辖终82号,代理被告程某提出管辖权异议,得到支持后,原告上诉,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上诉。最终,在该股权系列案件中被告程某不承担相关责任。
Ø 最高人民法院杨某、河北某建筑公司、河北某2建筑公司、河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范某、刘某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作纠纷二审案件,案号:(2020)最高法民终612号,作为上诉人代理人参加二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Ø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何某同莫某、重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案号:(2020)川民申6472号,代理何某申请再审,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部分改判。
Ø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科技大学同西安某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案号:(2019)陕民再52号,代理被申请人西安某公司,该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Ø 最高人民法院林某与成都某家具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案件,案号:(2018)最高法民再43号案件,代理申请人参加再审,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进行改判。
Ø 最高人民法院林某与高新区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案件,案号:(2016)最高法民再52号案件 ,代理申请人参加再审,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进行改判。
Ø 最高人民法院林某与成都某家具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申请再审案件,案号:(2016)最高法民申3681号 ,作为代理人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再审。
Ø 最高人民法院林某与高新区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申请再审案件,案号:(2016)最高法民申3701号,作为代理人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再审。
